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娄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建设,为开创娄底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干部和职工法治理念更加牢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以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具体目标如下:
1、坚持理论中心组法制学习制度。不断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使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进一步增强,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更加全面,运用法律手段和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2、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实施;相关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健全,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以人为本、服务企业的理念和能力普遍得到增强;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内部监督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办事高效、廉洁公正、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1、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紧扣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学习宣传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科技进步、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加强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学习宣传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平正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围绕提升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干部法律素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经济法律、专业法律的学习宣传,重在提高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握好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不断增加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
4、立足法治政府要求,规范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规范文件审查备案,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审批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执法责任追究、依法行政考核等制度。加强行政权力和规范性文件的运行监督。
四、组织机构和保障
1、成立市经信委“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委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委各科室委、委属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政策法规科。委“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机构,负责对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五”普法规划;定购“六五”普法资料和负责制定普法学习计划;培训机关干部和委属二级机构人员。
2、制度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根据有关要求每年不少于二次,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检查制度;
3、经费保障。
依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委机关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部门预算,每年安排经费不低于1万元,实行专款专用;委属二级机构要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工作安排和阶段要求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如下:
1、宣传启动阶段(2012年2月上旬)
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要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为“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做到普法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人员做。三是“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并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备案。四是做好“六五”普法资料征订。五是按要求做好普法骨干的培训。
2、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2月下旬至2015年上半年)
“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按照计划或要点全面开展普法工作,所属各事业单位要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委将择期召开经验交流会,相互启示,共同提高。全面实施期间,迎接上级机关的验收考核。
3、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根据上级的要求,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届时,委普法领导小组要按照“谁规划、谁实施、谁验收”的原则,结合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验收标准,组织对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的“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同时做好委机关及委属二级机构“六五”普法总结,迎接上级机关的验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