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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作者: 文章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8-23 字体:【】【】【

市财政局:

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建议转变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式,由无偿投入变股权投资》收悉。经研究,我们就工业发展资金的安排,统筹和使用问题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娄底现有676户规模工业企业,其中,98%是民营企业,这98%的民营企业基本都是中小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是实现娄底三年工业提振计划总体目标的基石。我们认为市财政专项资金仍然应该重点支持高成长、对财政有贡献的中小企业。

二、在专项资金申报上,依规则、严程序、促规范。财政设立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是为了加大力度支持税收大户、重点项目和高成长企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加速转型,奋力赶超。2016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娄底市工业转型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娄政办发〔201517号)执行,根据财政管理体制,重点支持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辖区内符合支持标准的企业,适当兼顾全市一些具有行业龙头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严把项目申报关,项目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在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规范资金安排,无偿支持、股权投资、奖励并重。根据市委、政府下发的“工业提振三年行动计划”和“支持工业发展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十三五”期间,政府对企业的支持更多的以奖代补,针对市委、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给予奖励,无偿资助方式将有所调整;我们也正在探讨股权投资模式,先期可以考虑每年从专项资金中拿30%来作为股权投资,投资期两年,这样既能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企业,又能让财政用最少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管。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将加强对资金的监管,既监管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规,又要加强对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和监管,每半年调度一次企业发展和缴纳税收情况,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能用在刀刃上。

 

2016620

 

单位签发领导:陈奉文

承办人及电话:潘晓燕   8831239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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