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来信办理情况的答复
作者: 文章来源:节能科 发布时间: 2016-08-23 字体:【大】【中】【小】
谢石生委员:
您在政协娄底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工业结构是重化型工业为主,“三高一资”企业占全部工业的70%左右,因此,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已经成为我市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按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转变,从末端控制向资源加工的全过程控制转变,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控制污染转变。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我委作为工业经济的主管部门和服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为明确“十三五”全市工业节能及资源利用工作目标任务,我委编制了《娄底市新型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娄底市融城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娄底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把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纳入规划内容,并积极参与市发改委等部门的《娄底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下阶段全市工业节能及资源利用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工程。围绕国家十大节能工程,大力实施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变频节能、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大力推进工业节能工作,以工业节能考核和工业节能审计为手段,督促企业节能降耗。2015年,全市有19家工业企业加大燃煤锅炉(窑炉)、电机系统变频节能、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约3.1亿元,节标准煤约3.09万吨,节电约2032万千瓦时,减少废水约5万吨。争取省节能专项资金185万元。2016年我委进一步发挥省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及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投入工作,力争完成涟钢、双峰海螺水泥等3家企业电机能效提升工作,督促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电机产能,努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业节能目标任务。
(三)余热余压充分利用,减少大气污染。我市共有余热余压机组52.5万千瓦,年发电量约34.85亿千瓦时,其中:涟钢自发电占全厂用电量71%左右,冷钢自发电占全厂用电量50%左右,减少废气排放量分别是54.5亿立方米、51.6亿立方米,减少了周边环境大气污染。
(四)开展工业污水防治,加大废水循环利用。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工业节水工作,加大工业节水投入力度,工业节水治污成效明显。如:涟钢吨钢综合能耗为584kgce/t,需新水3.6立方米/吨。需新水量比过去下降28%,近年来,涟钢不断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2016年计划吨钢需新水达到3.5立方米/吨。冷钢先后投入11000万元,相继建成7套废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后再进行循环利用。锡矿山闪星锑业总投资3365万元准备新建北区选矿、冶炼厂地下重金属渗水治理(扩建)工程,计划新增处理能力1200立方米/天,使总规模达到1800立方米/天。冷水江鑫达耐火材料厂,充分利用华新水泥有限公司地面雨水和清洁地面污水排放废水,通过沉淀后直接用于矿石清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生活污水管网,企业均无污水排放现象。
(五)不断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淘汰落后产能项目28个,其中:水泥119.2万吨。2014-2015年关闭小煤矿143处,淘汰煤炭产能816万吨/年,淘汰关闭率达58%,2016年,我委将认真落实省压减钢铁、煤矿过剩产能工作方案,帮助企业脱困发展。
(六)开展清洁生产自愿性审核。为减少工业企业给环境带来的污染,我委强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污染,2015年,我市共有7家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自愿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项目7个,项目总投资6525万元,节标准煤2799吨,争取省清洁生产专项资金95万元。引进省清洁审核员20人到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培训,企业约300多员工接受清洁生产培训,2016年计划对8家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自愿性审核,让清洁生产工作不断融入到企业的生产全过程,不断提高了企业员工清洁生产意识,推动全市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七)加强节能监察,推进企业能效对标达标。我委注重企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把企业能效对标达标作为一项节能管理的重要工作,多次配合省经信委及省节能中心对全市钢铁、化工、铁合金等行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推进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涟钢通过能效对标活动,万元产值能耗综合能耗为1.51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9.657%。今年我委将配合省经信委及省节能中心对全市17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不断强化工业节能监察职能,对照标准找差距,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
(八)强化用电调控手段。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我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全市提出淘汰类及对环保破坏严重的企业,采取停电、执行差别电价及惩罚性电价等工作措施,落实各项环保政策。2016年我委按照全省统一安排,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完成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有关工作。
(九)不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我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156号、〔2008〕116号、〔2008〕117号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重点推进工业三废特别是电石渣、矿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政策激励原则,继续发挥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作用,2016年我市37家工业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工作,综合利用产品产值24.78亿元,全年工业固体废渣利用量为414.68万吨。废水利用量为4.37亿吨,废气利用量为115亿m3,再生资源利用量为131.31万吨,享受增值税减免1.21亿元,所的税减免408万元。通过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了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积极性。
虽然近年来我市工业企业环保意识有很大的提高,环境治理也取得很大的成效,但由于我市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结构矛盾较为突出,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在一些企业较为严重,有些企业环保意识还比较淡薄。企业乱排现象还时常发生,因环境影响的矛盾还较为突出。主要原因:一是有些企业工艺水平,技术装备还比较落后。二是有些企业对环保工作还不够重视,环保投入不足,设施配备还不到位。三是环保宣传的氛围还不浓厚,企业环保意识还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有些企业对工业企业能评工作还不够重视。下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重点节能工程。把实施重点节能工程作为推进工业节能的重要举措,不断创新节能工作新思路,在大力实施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基础上,通过改造、淘汰、支持、能评等措施,努力完成工业节能目标任务,着重抓好一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改、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合同能源管理及资源综合利用等重大项目,争取在节能资金项目上优先支持。
二是不断加强工业投资项目能评工作。认真实施《娄底市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关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搬迁的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重点做好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加强对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等项目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工业项目建设节能准入关,为企业新、改、扩、搬迁项目节能评估提供咨询服务。
三是加强节能监察,推进企业能效对标达标。把加强企业能效对标达标作为一项节能管理的重要工作,组织企业围绕提高能效水平,选择同行业能效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作为标杆,大力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重点在钢铁、化工等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照先进水平查找差距,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树立标杆企业,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四是加快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大推进企业清洁生产项目的实施工作,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充分发挥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实施、评估验收等提供高效、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服务。加强清洁生产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引进省清洁生产中介机构对我市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清洁生产培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
五是不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着力推进工作三废特别是电石渣、矿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水泥旋窑焚烧处理建筑及生活垃圾试点,培育一批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认真落实现有各项优惠政策,调动广大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积极性。
六是强力推进大气、水污染工作。我委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娄政发〔2015〕12号)要求,不断加大工业节能减排力度,积极与市环保、发改、水利等部门配合,开展工业节能及大气污染防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业节能减排等工作,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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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0日
单位签发领导:陈奉文
承办人及电话:高士勇 826981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